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9家事业单位20个岗位,拟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范围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明确规定为面向“不限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4.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30岁”指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5岁”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40岁”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以及相关回避制度;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到2025年4月22日13:00前,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的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报考者务必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结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不通过人员还可报考其他岗位或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25年4月23日至24日,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各招考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址、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现场审核提供如下材料:
1.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未缴纳社保承诺书(由资格复审单位提供);
5.社会人员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档案在京承诺书(由资格复审单位提供),还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若考生所学专业学科代码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代码不一致,或国外院校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学科不一致,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可对照教育部历年公布的专业目录,以及经教育部批准的各学校特设专业目录,提供所在学校、院或系级出具的相关专业说明材料;国外院校考生提供翻译过的专业课程目录及成绩单;同一专业的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均可报名;所学专业与代码不一致的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三)笔试
笔试全部为客观题,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考核,内容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者在现场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拟定于5月上旬组织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公示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或各招考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打分高的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及各单位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应自行上网查看通知,及时登录公开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中的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六)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提供虚假资料的;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卫生人才网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各招聘单位的咨询老师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附件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一览表.xlsx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12家事业单位31个岗位,拟招聘33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明确规定为面向“不限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4.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26岁”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0岁”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5岁”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40岁”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指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以及相关回避制度;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到2023年5月22日13时前,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的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报考者务必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结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不通过人员还可报考其他岗位或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23年5月24日至26日,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各招考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址、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现场审核提供如下材料:
1.从公招系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若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学校保卫部门或户口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未缴纳社保承诺书(由资格复审单位提供);
5.社会人员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及档案在京承诺书(由资格复审单位提供),还需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8.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分成两部分进行。客观题部分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内容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验》;主观题部分采取命题作文形式,考核报考者的文字功底。笔试最后成绩系客观题成绩和主观题成绩各占70%和3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者在现场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会在开考前3天开放,拟定于6月上旬组织笔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公示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或各招考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公招系统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考生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环节;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面试主考官打分高的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统一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及各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并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解除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报考者应自行上网查看通知,及时登录公开招聘系统查阅个人资审状态、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中的相关事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六)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政审调查和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提供虚假资料的;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卫生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卫生人才网及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各招聘单位的咨询老师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1.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一览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2016年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体检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本科以上学历,临床执业医师,执业范围限内科或外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熟悉体检业务流程,熟悉公文写作,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常用办公设备,了解卫生政策法规,有专项体检工作经验或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15日止。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三)报名流程
请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以邮件形式发至zhaopin@bjtjzx.com 邮箱,邮件题目改为“专项业务科+姓名”。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87298452王女士或殷女士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
(四)2月16-17目现场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面试和笔试安排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二)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www.bjtjzx.com 网站上公示7天。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四)地点: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楼大会议室。
(五)时间:2016年2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心公告栏和网站上(www.bjtjzx.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 87298452
监督电话: 51658855-8301
附件:岗位说明
岗位说明
科室:专项业务科
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十级
主要职责
1.熟悉掌握征兵、招生、公务员、教师、从药、机动车驾驶员等专项体检的标准、组织管理要求;
2.负责征兵、招生、公务员等专项体检的标准解读、业务培训、业务咨询、体检结论会诊鉴定、体检数据筛查审核等体检业务工作;
3.赴区县专项体检现场,进行专项体检质量抽复查工作;
4.赴高招录取现场,处理录取过程中涉及的招生体检工作;
5.专项体检工作开展期间,做好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专项体检进度和质量;
6.归纳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参与专项体检标准和规范的修订,促进专项体检工作提升;
7.各专项体检的计划安排、方案起草、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016年1月8日
2014年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体检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市级非营利性专业体检医疗机构,已有50年的历史,现设有马甸体检部(朝阳区裕民路12号)和丰台体检部(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体检中心主要职能:承担全市征兵、招生、录用公务员等专项体检组织管理工作;为首都各界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北京市体检中心专项业务科科员,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体检业务流程,了解卫生政策法规,有专项体检工作经验或三级医疗机构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执业范围限内科或外科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应用公文写作,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常用办公设备;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对突发紧急事件做出迅速应对;
6.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7.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岗位主要职责
1.专项体检的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数据筛查等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2.专项体检工作开展期间,做好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专项体检进度和质量;
3.参与专项体检质量抽复查、业务培训、体检数据筛查审核、体检结论会诊鉴定等体检业务工作;
4.归纳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参与专项体检标准和规范的修订,促进专项体检工作提升;
5.各专项体检的计划安排、方案起草、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1)邮寄: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体检中心办公室王女士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编:100077;(2)传真:010—87298452 王女士收;(3)E-mail:zhaopin@bjtjzx.com 。
我中心将对您的简历进行初筛,未通过初筛者恕不通知。
3.面试和笔试: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体检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市级非营利性专业体检医疗机构,已具有40余年的体检经验,现设有马甸体检部(朝阳区裕民路12号)和丰台体检部(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体检中心主要职能:承担全市征兵、招生、录用公务员等专项体检组织管理工作;为首都各界提供健康体检服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专项业务科科员岗位,招聘1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熟悉体检业务流程,了解卫生政策法规,有专项体检工作经验者或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本科以上学历,八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45岁以下,执业医师(执业范围限内科或外科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 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应用公文写作,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常用办公设备;
5.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对突发紧急事件做出迅速应对;
6.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7.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岗位主要职责
1.专项体检的政策咨询、业务培训、数据筛查等业务质量管理工作;
2.专项体检工作开展期间,做好与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专项体检进度和质量;
3. 归纳相关部门和人员意见,参与专项体检标准和规范的修订,促进专项体检工作提升;
4.各专项体检的计划安排、方案起草、工作总结、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6月15日
2.报名方式:(1)邮寄: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体检中心办公室王女士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编:100077;(2)传真:010—87298452 王女士收;(3)E-mail:zhaopin@bjtjzx.com 。
我中心将对您的简历进行初筛,未通过初筛者恕不通知。
3.面试和笔试: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北京市体检中心
2013-5-30
2012年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市体检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市级非营利性专业体检医疗机构,已具有40余年的体检经验,现设有月坛体检部和丰台体检部两处办公地点;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首都征兵、中招、高招、研究生及教师、从药人员、驾驶员等专项体检的组织管理、会诊鉴定工作;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健康体检业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超声体检医生岗位,招聘1人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女性,45岁以下,医学影像学执业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
4.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十年以上超声专业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操作并准确掌握腹部、小器官、腔内、动脉和浅表淋巴系统超声诊断;
5.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6.熟悉和准确掌握心脑超声和经颅多普靳诊断者优先,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担当过科室学术带头人或有相关科研教学经验者优先;
7.身体健康,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及面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1)邮寄: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体检中心办公室王女士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邮编:100077;(2)传真:010—87298452 王女士收;(3)E-mail:zhaopin@bjtjzx.com 。
我中心将对您的简历进行初筛,未通过初筛者恕不通知。
3.面试和笔试: 我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2012年6月25日
北京市体检中心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人员一名
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诚聘统计人员一名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医疗业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2 、管理、协调统计信息系统,维护和更新统计数据平台。
3 、结合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和改进统计方法。
4 、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和归档工作。
二、职位要求: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或计算机专业毕业。
2 、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 、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精通 EXCEL ,能制作各种数据报表和图表;
4 、有 3 年以上统计工作经验,有医疗行业统计工作经验者优先;
5 、具有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为 2010年5月14日—6月6日
(二)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岗位相关要求材料发送至 E-mail:bjtjzx@bjtjzx . com 或邮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至: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 邮编:100077 北京市体检中心人事部 于女士收
四、考试时间及范围
(一)考试时间
面试及笔试时间拟定于2010年6月7日至6月18日
(二)考试范围拟为相关岗位业务知识、技能及心理测试。
2010年5月7日
北京市体检中心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和护士长各一名
职位一:财务人员(1人)
要求:
1 、具有财务会计大专及以上学历
2 、有初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有会计上岗证书
3 、熟悉企、事业单位财会业务、掌握相关财经法规及相关政策
4 、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相关财务软件
5 、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口
6 、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长期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职位二:护士长(1人)
要求:
1 、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 、具有主管护师技术职称及执业资质
3 、具有10年以上多个临床科室的工作经验
4 、有一定的带教能力,有护士长管理经验者优先
5 、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6 、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户口
联系我们:
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于2.28日前发送至 E-mail:bjtjzx@bjtjzx.com
或邮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至: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 邮编:100077
北京市体检中心人事部 于女士收
2009年2月3日
北京市体检中心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副主任一名 |
任职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较好完成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和院党委的各项决议,立志投身卫生事业;
3、 熟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等行政工作,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制度;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医疗专业业务水平和医院管理水平;
4、熟悉医院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 ;
5、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群众基础好,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6、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任职资格: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和医疗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2007年9月30日以前任职),或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3年(2005年9月30日以前任职);
4、有二级以上(含)医院从事所报职位相关领域或专业十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医政、医疗管理、科研经验者优先;
5、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 熟悉医院信息化建设者优先 ;
6、身体健康。
报名截止日期: 2008年11月1日
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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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检中心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科主检医师一名
北京市体检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64年。现有月坛和丰台两个体检分部。因我中心体检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以下专业人才。
职位: 外科主检医师(1人)
要求:
1、熟悉国家及北京市卫生政策法规;有二级以上医院多年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有健康管理经验或熟悉体检业务流程者优先。
2、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国家正规医学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医师执业证书资质齐全。
3、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优良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
5、北京市户口;身体健康;35岁以下。
联系我们:
报名者请于2008年7月25日前 请将相关资质证书、学历证书、应聘简历、近照一张,通过以下方式发送:
邮寄: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 北京市体检中心 张老师收
邮编:100077
传真:010-87298452 (张老师)
E-mail:bjtjzx@bjtjzx.com
我们将对您的简历保密,请勿来电来访,我们会在收到简历10天内进行初选,如被选中,我们将通知您前来面试。感谢您对北京市体检中心的关注。
2008年7月8日 |